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至关重要。制定一份科学、严密、可行的工作计划,是确保专项斗争方向明确、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根本前提。该计划旨在明确斗争目标,统筹各方力量,形成打击合力,建立长效机制。本文将系统整理五篇不同侧重点的《扫黑除恶工作计划》范文,以供参考。
篇一:《扫黑除恶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净化社会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总目标,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方针,以雷霆之势、霹雳手段,依法、准确、有力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深挖彻查“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地区、法治地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高位推动。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一体推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2. 坚持依法严惩,打准打实。严格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的法律特征,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做到不枉不纵。
3.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将打击锋芒与源头治理相结合,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行业漏洞和监管缺失,同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4. 坚持群众路线,专群结合。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紧紧依靠群众,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乱象入手,把打击的矛头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使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二)阶段性目标
第一年:治标。全面动员,强势开局,严厉打击突出黑恶势力犯罪,侦破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和行业,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犯罪高发势头。
第二年:治根。深挖彻查,攻坚克难。对重大复杂案件、隐藏深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进行重点攻坚,彻底铲除一批根基深、危害大的黑恶犯罪团伙,在打财断血、破网打伞上取得决定性成果。
第三年:治本。建章立制,长效常治。系统总结经验,针对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从法律、政策、制度层面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源头治理和长效监管机制,实现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三、重点打击内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打击以下十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摸排核查,拓宽线索来源
1. 全面排查。组织政法各单位、纪委监委及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对近年来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线索进行“大起底”、“回头看”,建立台账,逐一甄别。
2. 畅通渠道。设立并公布扫黑除恶专项举报电话、邮箱、信箱,鼓励群众通过多种方式举报线索。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解除群众后顾之忧。
3. 重点深挖。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开展滚动式、拉网式排查,深入监狱、看守所对在押人员开展深挖工作,从中发现新的涉黑涉恶线索。
(二)强化专案攻坚,依法从严惩处
1. 组建专业队伍。抽调政法系统精干力量,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专案专办。
2. 挂牌督办。对社会影响恶劣、案情复杂的重大案件,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督办,必要时提请上级部门督办,限期侦破。
3. 协同作战。公、检、法、司等部门要建立案件会商、信息共享、联动处置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公安机关要依法快侦快破;检察机关要依法快捕快诉,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审判机关要依法快审快判,严格把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
(三)强化深挖彻查,坚决“破网打伞”
1. 纪法协同。建立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政法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腐败或充当“保护伞”的线索,应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2. 责任倒查。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同时,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
(四)强化综合治理,铲除滋生土壤
1. 行业清源。组织交通、住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金融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出台规范性文件,堵塞制度漏洞。
2. 基层固本。结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建立候选人资格联审机制,坚决把涉黑涉恶人员挡在门外。
3. 经济清缴。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对涉案财产,做到应查尽查、应冻尽冻、应收尽收。
(五)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 媒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和战果成效,展示党委政府的坚定决心。
2. 社会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举办文艺汇演等形式,推动扫黑除恶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 典型宣传。及时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扫黑除恶一线干警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其专业能力和斗争精神。对在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要大力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责。
(三)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足额保障办案、举报奖励、宣传发动、装备建设等各项工作所需,为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加分,对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
篇二:《扫黑除恶工作计划》
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的根本好转,本计划以阶段性推进为核心思路,明确各阶段工作重心与任务,确保专项斗争蹄疾步稳、纵深发展。
前言:总体战略构想
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遵循“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总体战略,分为动员摸排、攻坚突破、建章立制三个关键阶段。每个阶段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旨在通过有序、有力的步骤,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体系,净化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与线索清查阶段(启动之日起至第一年年底)
本阶段的核心任务是“造声势、广摸排、快打击”,迅速掀起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形成对黑恶势力的有效震慑。
(一)工作重心:
1. 组织动员与舆论引导:召开全区(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利用全媒体矩阵,密集宣传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相关法律政策以及举报途径,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2. 线索摸排与核查甄别:
– 成立线索核查中心,实行“统一受理、归口管理、集中研判、分类移交”的工作模式。
– 对公安机关接处警记录、信访部门举报信件、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库进行系统性梳理,查找涉黑涉恶线索。
– 深入城乡结合部、矿产资源区、建筑工地、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地毯式排查。
–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并对举报人信息进行最高等级的保密。
3. 首轮打击与战果展示:
– 确定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作为首批打击目标,集中优势警力,快侦快破。
– 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开宣判大会,公布战果,展示成效,提振群众信心。
(二)预期成果:
– 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社会知晓率达到90%以上。
– 建立起高效运转的线索受理核查机制,线索存量得到初步清理。
– 成功打掉一批活跃的恶势力团伙,社会治安乱点得到初步整治。
– 公众安全感有初步提升。
第二阶段:纵深推进与攻坚克难阶段(第二年全年)
本阶段的核心任务是“挖根源、破大案、打‘伞’‘网’”,从“治标”向“治本”深化,着力解决斗争中的“硬骨头”。
(一)工作重心:
1. 侦办重大涉黑案件:将工作重心从打击一般性恶势力犯罪转向侦办组织严密、危害严重的涉黑组织案件。对重大案件实行提级侦办、异地用警等措施,排除干扰。
2. “破网打伞”与“打财断血”双线并进:
– “破网打伞”: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即同步侦查黑恶势力犯罪、倒查背后“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案件同步上案、协同办案。
– “打财断血”:在案件侦办初期即同步开展涉案资产调查,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多种手段,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命脉。探索建立涉案财产快速处置机制。
3. 重点行业领域深度整治:
– 针对排查和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如金融领域的“套路贷”、交通运输领域的“黑车队”、建筑领域的“强揽工程”等,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联合政法机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清理害群之马,堵塞监管漏洞。
(二)预期成果:
– 成功摧毁一批隐藏较深、危害巨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查处一批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
– 涉案财产查扣、判罚金额实现大幅增长,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被有效摧毁。
– 重点行业领域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营商环境得到优化。
第三阶段:长效常治与机制构建阶段(第三年全年)
本阶段的核心任务是“建机制、固成果、防反弹”,将专项斗争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实现扫黑除恶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一)工作重心:
1. 制度体系建设:
– 建立健全线索常态化滚动摸排机制,防止线索沉淀。
– 完善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组织、行业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长效机制。
– 推动出台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防范黑恶势力侵蚀的指导性文件。
– 探索建立对刑满释放涉黑涉恶人员的动态监控和帮教管理机制。
2. 强化源头治理:
– 对专项斗争进行全面复盘,系统梳理各行业、各领域存在的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推动相关部门进行系统性改革。
–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对青少年群体的普法教育,从源头上减少黑恶势力后备力量的产生。
3. 巩固基层政权:
– 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全面落实候选人资格联审制度,坚决清除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 加大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力度,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
(二)预期成果:
– 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制度体系。
– 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被有效铲除。
– 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群众对基层政权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显著提高。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得到全面巩固,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更加坚实。
篇三:《扫黑除恶工作计划》
——聚焦自然资源与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背景与形势分析
自然资源与工程建设领域因资金密集、利益巨大、环节众多,历来是黑恶势力渗透、滋生的“重灾区”。当前,本地区在该领域内,仍不同程度存在以下涉黑涉恶问题:
(一)非法采矿与资源垄断:部分团伙通过暴力或软暴力手段,非法开采砂石、矿产资源,或垄断土方、建材供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市场秩序。
(二)强揽工程与恶意竞标:黑恶势力通过串通投标、威胁利诱、暴力胁迫等方式,排挤竞争对手,强行承揽工程项目,攫取非法利益。
(三)暴力拆迁与征地阻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一些“地下出警队”受雇佣,对被征收人采取滋扰、恐吓、殴打等非法手段,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
(四)操纵“黑物业”与“黑保安”:在新建成小区,通过安插亲信、暴力控制等方式成立“黑物业”,强行收取高额费用,侵害业主权益。
这些问题不仅严重扰乱了行业健康发展,也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予以专项打击和系统治理。
二、工作目标
以“清源、断流、净土”为核心目标,通过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实现:
1. “清源”:彻底查清本地区在自然资源与工程建设领域内活动的涉黑涉恶团伙底数,依法予以毁灭性打击。
2. “断流”:斩断黑恶势力伸向该领域的利益链条,摧毁其经济基础,严惩为其提供庇护的“保护伞”。
3. “净土”:修复被破坏的市场规则和行业生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铲除黑恶势力在该领域滋生蔓延的土壤。
三、整治重点与责任分工
(一)非法采矿、采砂、取土行为专项打击
– 整治重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修复治理之名行非法开采之实的行为;垄断砂石等建材运输、销售的“砂霸”、“矿霸”。
–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 工作措施: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监控重点区域。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
(二)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乱象专项整治
– 整治重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围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代理机构内外勾结;以暴力、威胁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
–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工作措施:建立招投标异常行为预警系统。对投诉举报集中的项目进行重点核查。对查实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相关企业和个人进行市场禁入等联合惩戒。
(三)征地拆迁领域“硬暴力”与“软暴力”问题专项治理
– 整治重点:采取断水、断电、堵路等方式逼迁;通过恐吓、滋扰、故意毁坏财物等方式威胁被征收人;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充当“打手”实施暴力。
– 牵头单位:市征收办公室、各区县政府
–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
– 工作措施: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全面推行“阳光征收”。在每个征收项目现场设立警务室或报警点,快速响应涉暴警情。对所有涉征地拆迁的暴力案件,一律提级侦办。
(四)建筑市场“强买强卖”与垄断经营专项清理
– 整治重点:强行供应混凝土、钢材、盒饭等;强行要求使用其指定的施工队、运输队;强行收取“管理费”、“协调费”。
–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工作措施:在所有大型建筑工地设立举报箱和监督电话。开展对建筑材料供应商和施工分包单位的背景审查。对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的,坚决予以打击。
四、实施步骤
- 动员部署与线索排查(第一季度):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公布方案,明确职责。各牵头单位组织力量对本行业领域进行全面线索摸排,建立台账。
- 集中打击与联合执法(第二、三季度):公安机关根据摸排线索,对一批重点案件发起集中收网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同步开展拉网式联合执法检查,清理整治行业乱象。
- 深挖彻查与建章立制(第四季度):在严厉打击的同时,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各单位总结整治经验,修订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审批与监督流程》等,形成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工作。
- 建立信息共享与案件移送机制,每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进展,会商案件。
- 将专项行动成效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篇四:《扫黑除恶工作计划》
——街道(乡镇)层面实施方案
为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要求落到基层实处,打通“最后一公里”,彻底净化辖区社会治安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特制定本街道(乡镇)扫黑除恶工作计划。
一、工作理念:立足基层,依靠群众,防治并举
本计划的核心在于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宣传、摸排、整治、建设”四位一体的工作路径,构建起覆盖全辖区的扫黑除恶防控网络,让黑恶势力在基层无处藏身、无机可乘。
二、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
(一)宣传发动全覆盖,营造“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1. 阵地宣传“立体化”:在各社区(村)公告栏、主要路口、沿街商铺等处,张贴扫黑除恶通告、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利用社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举报电话。
2. 入户宣传“精准化”:组织社区网格员、楼栋长、志愿者,开展“敲门行动”,将《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等宣传资料发放到每家每户,面对面讲解政策,鼓励群众举报。
3. 活动宣传“生动化”:结合“社区文化节”、“法治宣传日”等活动,编排扫黑除恶主题的文艺节目、开展有奖知识问答,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4. 线上宣传“便捷化”:利用街道微信公众号、社区居民微信群,定期推送扫黑除恶相关政策、典型案例和工作动态,开通线上匿名举报通道。
(二)线索摸排网格化,实现“不留死角”的深度挖掘
1. 建立网格化摸排责任制:将辖区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明确一名网格员作为线索摸排第一责任人。网格员要做到“三必访”:对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必访;对出租屋、流动人口聚集区必访;对新开业的娱乐场所、小型金融公司等必访。
2. 畅通多渠道举报路径:在街道综治中心设立专门的举报接待窗口,在每个社区(村)委会设立秘密举报箱。公开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和派出所所长的手机号码,接受群众直接举报。
3. 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每周由街道政法委员牵头,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及各社区(村)负责人,召开线索分析研判会,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梳理、甄别和分类,重要的及时上报。
(三)重点乱象精细化,实施“靶向治疗”的专项整治
1. 整治“市霸”“行霸”:联合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业街区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等行为。
2. 整治“黄赌毒”问题:联合派出所,对辖区内KTV、棋牌室、足浴店、出租屋等重点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和常态化巡查,坚决取缔涉黄涉赌涉毒窝点。
3. 整治物业管理乱象:联合住建部门,对居民投诉集中的物业公司进行约谈和检查,重点打击通过暴力手段干扰业委会成立、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的“黑物业”。
4. 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老娘舅”、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及时介入邻里纠纷、家庭矛盾,防止小矛盾激化升级,杜绝黑恶势力插手机会。
(四)基层基础常态化,筑牢“百毒不侵”的坚固防线
1.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执行村(社区)“两委”干部候选人资格联审制度,确保把政治素质好、服务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人选进班子。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派驻第一书记进行整顿。
2. 强化“平安细胞”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平安楼栋”、“平安商户”创建活动,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如义务巡逻队、治安志愿者队伍,形成邻里守望的良好风气。
3. 完善监管帮教机制: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建立“一对一”帮教小组,落实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安置帮扶政策,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的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综治中心,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将扫黑除恶工作成效纳入对各社区(村)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篇五:《扫黑除恶工作计划》
——着眼于长效常治的制度构建方案
引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在于一时一地的“大扫除”,更在于构建一套能够自我净化、持续发力的常态化机制,实现从“集中打”向“常态治”的根本性转变。本计划旨在超越具体案件的侦办,从顶层设计和制度层面,规划扫黑除恶工作的长效常治路径。
第一部分:建立常态化、智能化的线索发现与研判机制
目标:解决线索“发现难、核查慢、研判散”的问题,实现对涉黑涉恶风险的动态预警。
(一)构建跨部门大数据预警平台。
– 数据整合:打通公安、法院、检察、司法、市场监管、税务、金融、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数据壁垒,建立涉黑涉恶重点人员、重点企业、重点案件信息库。
– 模型建设: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建立风险预警模型。例如,通过分析企业股权异常变更、短期内频繁涉及暴力性诉讼、资金流水异常等特征,自动筛选出高风险主体,推送给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 线上举报融合:整合各类线上举报平台,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对举报内容进行智能分类和风险等级评估,提升线索处理效率。
(二)完善社会化线索摸排网络。
– 激励机制制度化:出台《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明确奖励标准、申领程序和保护措施,并将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兑现。
– 特殊群体信息员制度:在物流、外卖、出租车司机、物业保安等接触社会面广的行业中,物色发展一批治安信息员,建立常态化的信息收集与反馈渠道。
第二部分:健全一体化、规范化的案件办理与协同机制
目标:提升打击质效,形成“打财断血”、“破网打伞”的制度化合力。
(一)推行重大案件“双专班”工作模式。
– 针对重大涉黑组织案件,由政法委牵头,同步成立由公安机关主办的“案件侦办专班”和由纪委监委主办的“打伞破网专班”。两个专班信息互通、办案互助,实现对犯罪组织和“保护伞”的同步打击。
(二)建立涉案财产处置前置审查与联动机制。
– 侦查阶段前置:公安机关在立案之初,即由法制、经侦等部门对涉案财产的性质进行初步甄别,制定查扣冻计划,避免“重打人、轻打财”。
– 跨部门联动处置:建立由法院牵头,检察、公安、司法、金融、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参与的涉案财产处置联动小组,对“黑财”的认定、评估、拍卖、上缴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督和协调,加快处置效率。
第三部分:构建系统化、前瞻性的行业领域源头治理机制
目标: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一)强制性推行“三书一函”制度。
– 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必须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公安提示函》、《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
– 建立跟踪反馈和问责机制。收到“三书一函”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回复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导致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启动问责程序。
(二)建立高风险行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 针对矿产开采、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娱乐服务等黑恶势力易于渗透的行业,研究制定从业人员和市场主体的“负面清单”。凡有涉黑涉恶犯罪前科的人员,或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或禁止其进入该行业。
第四部分:完善法治化、社会化的基层治理防范机制
目标:夯实基层防线,提升对黑恶势力侵蚀的“免疫力”。
(一)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终身责任追究制。
– 建立涵盖组织、纪检、政法、信访等多部门的候选人资格联合审查长效机制。
– 明确规定,对于在候选人资格审查中失职渎职,导致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的相关责任人,无论是否调离、提拔或退休,均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二)推广“百姓议事会”、“积分制管理”等基层善治模式。
– 鼓励和支持基层创新社会治理模式,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渠道,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村(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压缩“村霸”等黑恶势力操控基层事务的空间。
– 将参与平安建设、举报违法犯罪等行为纳入村民(居民)积分管理,并与评优评先、福利待遇等挂钩,激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
结论
扫黑除恶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超越运动式治理的局限,转向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本方案旨在通过构建以上四大机制,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相互支撑的制度闭环,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为实现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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