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工作计划》是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它明确了司法所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对于保障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一份周密的《司法所工作计划》能够帮助司法所人员理清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司法所工作计划》的必要性体现在它能够确保司法所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所工作计划》的目的在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化解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本文将呈现五篇不同侧重点和写作方向的《司法所工作计划》范文,以供参考。
篇一:《司法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 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力争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 社区矫正工作: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法,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和效果,力争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 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社会资源,为安置帮教对象提供必要的就业指导、生活帮助和心理疏导。
-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重点加强对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行为,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人民调解,构建和谐社会
- 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镇、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确保每个村(社区)都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调解委员会都有专职或兼职的人民调解员。
- 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调解技巧和法律知识水平。建立人民调解员激励机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 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增强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 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调解”等新型调解方式,提高调解效率和效果。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二)规范社区矫正,维护社会稳定
- 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管理、教育、帮扶、解除等环节的各项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 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走访调查、谈话教育,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
- 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育帮扶方案。开展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心理辅导等活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 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探索开展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社会融入等服务。
(三)做好安置帮教,促进社会和谐
- 建立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体系。加强与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联动机制。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确保安置帮教工作顺利开展。
- 认真落实安置帮教政策。积极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加强对安置帮教对象的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消除自卑心理,重塑生活信心。
- 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安置帮教合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就业岗位、技能培训等机会。鼓励社会组织开展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项目。
(四)深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 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
- 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村群众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
-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建活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鼓励创作法治文化作品,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 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四、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司法所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 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 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篇二:《司法所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首要任务,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为动力,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目标,全面履行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 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尤其要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化解特定领域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 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调解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建立人民调解员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 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探索运用“互联网+调解”模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积极引入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提高调解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和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研判,制定化解方案,防止矛盾激化。
-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的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二)强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 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管理、教育、帮扶、解除等环节的各项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 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走访调查、谈话教育,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 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育帮扶方案。开展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心理辅导、技能培训等活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提高回归社会的适应能力。
- 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加强与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联动机制。积极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加强对安置帮教对象的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消除自卑心理,重塑生活信心。
- 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模式。探索开展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社会融入等服务。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村群众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
-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知识竞赛、法治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
-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建活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鼓励创作法治文化作品,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 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军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四)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 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行为。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
- 拓展基层法律服务领域。鼓励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 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设立法律咨询窗口,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开通法律咨询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法律问题。
- 加强与律师协会的沟通协调。加强与律师协会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律师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五)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
-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 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 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 加强队伍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行为。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司法所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二)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篇三:《司法所工作计划》
一、形势分析
当前,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社会矛盾也日益复杂化、多元化。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作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职责。
(一)面临的挑战
- 矛盾纠纷复杂多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纠纷、劳资纠纷、邻里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涌现,且涉及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调解难度加大。
- 社区矫正工作压力增大。社区矫正对象数量逐年增加,且犯罪类型多样,矫正难度加大。如何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是司法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 安置帮教工作任务艰巨。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面临诸多困难,如就业难、生活难、心理障碍等。如何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是司法所的重要任务。
- 法治宣传教育需求旺盛。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需求也日益旺盛。如何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是司法所面临的挑战。
(二)面临的机遇
-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司法所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 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司法所开展工作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 信息化技术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新的手段。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为司法所开展工作提供了新的手段,如“互联网+调解”、“智慧矫正”等。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首要任务,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为动力,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目标,全面履行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
(二)具体目标
- 人民调解工作: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 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发生脱管、漏管现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 安置帮教工作:为安置帮教对象提供必要的就业指导、生活帮助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人民调解,构建和谐社会
-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镇、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确保每个村(社区)都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调解委员会都有专职或兼职的人民调解员。
- 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调解技巧和法律知识水平。建立人民调解员激励机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 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增强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 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调解”等新型调解方式,提高调解效率和效果。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二)规范社区矫正,维护社会稳定
- 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管理、教育、帮扶、解除等环节的各项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 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走访调查、谈话教育,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
- 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育帮扶方案。开展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心理辅导等活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 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探索开展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社会融入等服务。
(三)做好安置帮教,促进社会和谐
- 建立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体系。加强与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联动机制。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确保安置帮教工作顺利开展。
- 认真落实安置帮教政策。积极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加强对安置帮教对象的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消除自卑心理,重塑生活信心。
- 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安置帮教合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就业岗位、技能培训等机会。鼓励社会组织开展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项目。
(四)深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 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
- 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村群众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
-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建活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鼓励创作法治文化作品,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五)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满足群众需求
- 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行为。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
- 拓展基层法律服务领域。鼓励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 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设立法律咨询窗口,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开通法律咨询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法律问题。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 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 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司法所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二)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篇四:《司法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首要任务,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为动力,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目标,全面履行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健全完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二)具体目标
- 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力争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
- 社区矫正工作: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力争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 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行为,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和不稳定因素。
- 完善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镇、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确保每个村(社区)都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调解委员会都有专职或兼职的人民调解员。
- 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调解技巧和法律知识水平。
- 规范调解工作程序。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调解工作程序,确保调解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 创新调解工作方法。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调解”等新型调解方式,提高调解效率和效果。
-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的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二)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管理、教育、帮扶、解除等环节的各项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 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走访调查、谈话教育,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
- 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育帮扶方案。开展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心理辅导等活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 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加强与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联动机制。积极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 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模式。探索开展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社会融入等服务。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村群众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
-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法治宣传教育。
-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建活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
- 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军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四)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 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行为。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
- 拓展基层法律服务领域。鼓励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 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设立法律咨询窗口,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开通法律咨询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法律问题。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 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 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司法所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二)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篇五:《司法所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人民调解工作
- 强化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镇、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确保每个村(社区)都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调解委员会都有专职或兼职的人民调解员。
- 提升调解能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调解技巧和法律知识水平。建立人民调解员激励机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 创新调解方式。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调解”等新型调解方式,提高调解效率和效果。
-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增强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 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二)社区矫正工作
- 严格监管。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管理、教育、帮扶、解除等环节的各项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 精准帮扶。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走访调查、谈话教育,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
- 分类矫正。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育帮扶方案。开展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心理辅导等活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 强化保障。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探索开展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社会融入等服务。
(三)安置帮教工作
- 完善衔接机制。建立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体系。加强与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联动机制。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确保安置帮教工作顺利开展。
- 落实帮扶政策。认真落实安置帮教政策。积极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 心理疏导。加强对安置帮教对象的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消除自卑心理,重塑生活信心。
- 整合社会资源。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安置帮教合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就业岗位、技能培训等机会。鼓励社会组织开展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项目。
(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 创新宣传形式。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
- 扩大宣传覆盖。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村群众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
-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建活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鼓励创作法治文化作品,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五)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 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
- 拓展服务领域。拓展基层法律服务领域。鼓励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 加强法律援助。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 开展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设立法律咨询窗口,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开通法律咨询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法律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司法所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二)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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